由於自己是相信鬼神這一套信仰的,按照世俗的認定,死去的貓陰氣很重,也許會因此受到波及而倒大霉,何必作吃力不討好的事情?
於是騎了三分鐘後,覺得自己不該如此冷漠,也許路過的來車會繼續輾過他,生的時候居無定所,連死後都不得善終未免也太可憐,於是跑到小七買報紙。
拿好了報紙要結帳時,店員看我拿到比較貴的商業新聞報紙,跟我小聊一下,才告訴他事情的來由,熱心的店員便好心提供免費的報紙以及紙箱,感受到一股人情味。
回到了貓兒的事發地點,發現遺體不見了,想說是被其他善心人士帶走了,後來在現場找了一下,發現被移到路邊,於是就接手之後安葬的工作,感謝路過的善心人士。
就這樣找了許久,始終找不到合適的地,不是有流浪狗出沒(可能屍體會被挖出來),或者是泥土太硬挖都挖不開,剛好路過警察局,警察暗示把貓用紙箱裝著,交給環保局處理就好,意思大概就是把遺體當一般廢棄物處理掉,但自己認為他畢竟就是個生命,於是便隨意打了個招呼而離去,最後找到文化公園的地,挖了好一番功夫,才挖出一個大洞,把遺體安置入洞中時,景象實在是怵目驚心,於是跟他說: 自己並不是撞死他的人,只是路過想好好送你一程而已,冤有頭債有主,別找我麻煩。
大功告成之後,回過神來已經過了快三個小時,內心不斷的OS: 即使因此倒了霉,但至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,雖然多少有點驚恐(景象還蠻恐怖的,且要動手接觸遺體),但在回了宿舍稍稍整頓後打這篇文章當下的心境還蠻踏實的,希望貓兒能一路好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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